白发老农递给唐诚一张大湖县政府关于马屯村拆迁的补偿标准,新兴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由县政府负责拆迁,佳禾公司负责开发,并以佳禾公司的名义与马屯村签署了拆迁协议,原来是耕地的每亩补偿标准是八百元,属于宅基的,每平方米一千,宅基面有建筑物的每平米多加二百元。品 书
老农哭诉说:“假如他们政府和佳禾公司收回土地之后,真正用来建设高科技农业示范园了,我们也无话可说,补偿标准低一点,低一点了!可是,唐领导,你去他们佳禾公司的建设项目工地去看看,那里是什么农业示范园啊!建设的根本是商业住宅楼和对外销售的门市啊!假如拿了我们的地,建设商业住宅的话,这个补偿标准明显低了,我们大湖县的商业楼房的价格可是每平米三千下啊!如果真是变更了我们的土地用途,用来搞商业开发的话,那应该给我们提高补偿标准!”
唐诚听后,让老农领着,前去佳禾公司的建设项目工地去看一看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原网页地址:http://www.adexsw.net/chapter/281356/404475.html